永康人才网讯今年,我国的大部分地区企业都出现了严重的"用工难"农民工“就业难”等现象,沿海省市爆发的“民工荒”对工资调整形成一种“倒逼”。继江苏省今年率先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后,近日,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等地纷纷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广东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高两成。以减轻“民工荒”现象。
集体提升最低工资
据悉,3月17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一个关于最低工资调整的通知,要求2010年5月1日起,各地开始执行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并相应提高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水平比调整前平均提高21.1%。其中第一类标准为1030元/月,增幅为19.8%,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9.9元/小时。与此同时,上海也决定从4月1日起将职工最低工资线上调15%,退休人员退休金提高10%。
比起以上两个城市,江苏早从2月1日起就调高最低工资涨幅超过12%,调整后,江苏省一类地区的最低工资水平已经和上海、杭州等地基本持平。
浙江在此轮调整工资中幅度却是最高的。从4月1日起,浙江省将对全省的最低月工资标准进行调整,最高一档的最低月工资标准从960元提高到110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9.0元、8.0元、7.3元、6.5元四档。
针对此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林王平作出解释,由于广东改革开放早,相当部分企业是劳动密集型企业,此次金融危机对广东的冲击很大。现在很多在金融危机中受到冲击的企业开始回复了,所以解决“用工荒”的问题迫在眉睫。调整工资的目的在于进一步增强广东的就业吸引力,引导外来劳动力回流,缓解广东部分行业企业的“招工难”问题,从而改善广东省的就业环境。
距上调40%目标尚远
此前中华全国总工会保障工作部部长邹震曾建议逐步提高最低的工资标准,使各地最低工资标准能达到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40%左右。尽管很多省市都对最低工资进行上调,但是距离这一目标还是有一定的差距。
如北京市2008年月最低工资标准为800元,月社会平均工资为3726元;深圳2008年最低工资标准为1000元,月社会平均工资为3621元。全国总工会的一项调查显示,61%的职工认为普通劳动者收入过低是当前收入分配中最大最突出的问题。